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宗亲会《章程》
宗亲会《章程》


郑州市孟子儒学文化研究会

                       

 

 第一章   总则

   名称

本会名称为:郑州市孟子儒学文化研究会

   性质

本会是河南省孟子儒学文化研究会直接领导下,由居住在郑州市辖区和在郑州市辖区内工作的孟氏宗亲自愿组成的民间社会团体。

 

   会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美盛中心10楼电话 0371-65977377

 

   宗旨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传承孟子思想,光大中华文化,恪守祖训,弘扬祖德,敦亲睦族,团结互助,发展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任务.

1、结合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和研究儒家思想。深入收集挖掘郑州市辖区的孟氏后裔文化遗产和历代名人资料,推动郑州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及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发展。

2、掌握各地市、县(区)孟氏宗亲动态,办好本会刊物、网站,广泛宣传孟子优秀文化思想,宣扬工作在各条战线上优秀宗亲中的好人好事,用圣祖的优秀思想文化教育、激励族人奋发向上。

3、组织发掘、保护、整理孟子文化遗产,深入开展孟子思想研讨,寻根问祖,追宗溯源,认真做好总会和河南分会统一部署的续修家谱工作和年度祭祀活动。

4、搭建联谊活动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推动互助合作,谋求共同发展,为孟氏企业献计献策,大力促进经济发展。

5、开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帮助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6、其它符合本会宗旨之任务。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

凡居住在郑州市辖区及在郑州市辖区内工作的孟氏宗亲,年满十六周岁(男女不限),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本职工作积极,热心宗亲事业,拥护和遵守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维护本会声誉,按时缴纳会费,自愿申请,均可家人本会。

 

   入会程序

     凡加入本会者,需填写入会申请表(见附件),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由一名会员介绍,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郑州市宗亲网予以公布后,颁发会员证书。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会费200元/人*年,1000元/每届)。

 

   会员的权利、义务及奖惩

     一、会员的权利

1、宗亲会会员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不准私自下面联络。

3、具有获取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不计报酬,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按规定缴纳会费。

6、关心本会建设,积极协助本会筹集活动资金。

7遵守内部管理制度。

8参与表决本会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如确有必要,经半数以上理事联名申请可召开临时紧急会议。

 

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笫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提名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人选并报省会批准。

 

 

第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经理事会同意后聘用;起草工作报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监事会

本会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出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三至五人组成,监事长领导监事会工作,其职权是:监察本会工作落实情况,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督促检查理事会及其工作机构遵章守纪情况;对违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处理。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会根据需要聘请顾问、名誉会长、法律顾问。

        2、本会在所辖的市、县(区)设立支会。

第十四条  工作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会日常工作;

        2、续修家谱工作办公室:负责郑州市《孟子世家谱》续修工作。

        3、孟子研究会:负责孟子思想的研究工作。

        4、郑州儒商联合会:负责工商界联络,经济信息交流等工作。

       5、财务处:负责本会的财务管理、经费筹集、基金管理等工作。内设基金会。

 

第四章  经费及管理

笫十五条  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每人每年200元,一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缴纳,会后补缴。

     2、会员、孟氏企业家捐资。

     3、 其他合法收益。

 

笫十六条  经费管理

     1、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会事业的发展。

     2、从理事会成员中选出财务人员专门管理财务,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公布一次,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财务人员应按照财务制度履行财务手续,使用和报销资金必须由会长及常务会长签字同意。

     4、经费收支情况须经理事会讨论审定,并届时向会员大会报告。

     5、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笫十  经费使用

     1、经费收支应按照“取之于孟氏宗亲,用之于孟氏宗亲”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情况须公开透明。

     2、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支出、会员大会支出、相关宣传和印刷费、续修家谱考察指导费。

     3、其他合法支出。

 

第五章   附则

 本会章程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呈报河南省孟子儒学文化研究会备案。

 本章程解释权归 郑州市孟子儒学文化研究会所有。

 

 

        郑州市孟子儒学文化研究会

              2018年1月15日

服务电话: 17122116789 18736096789 传真:0371-56296789 邮箱:zzmszqh@163.com
Copyright 2024 ,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市孟子儒学文化研究会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10楼 1004室 豫ICP备14015874号